意识:是对我们自身对行为、对周围世界的觉知,是人类特有的心理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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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意识最简单的解释或理解,是(人类个体)对(其)内部和外部存在的感知或认识。 尽管哲学家和科学家进行了数千年的分析、定义、解释和辩论,但意识仍然令人费解和争议,是“我们生活中最熟悉又也是最神秘的方面”。 也许关于这个话题唯一被广泛认同的概念是对于它存在的直觉。关于意识究竟需要研究和解释什么,意见不一。有时,它是心智的同义词,而在其他时候,它是心智的一个方面。过去,它是一个人的“内在生活”,一个内省、私人思想、想像和意志的世界。现今,它往往包括某种体验、认知、感觉或知觉。它可能是后设认知、自我意识等,不断变化或否。意识可能有不同的层次或秩序,或不同种类的意识,或只是一种具有不同特征的意识。 其他问题包括是否只有人类或所有动物,或者整个宇宙都。
描述、定义或解释范围的例子是:简单的觉醒,通过“向内看”探索的自我意识或灵魂;是内容的隐喻“流”,或者是大脑的心理状态、心理事件或心理过程;具有幻像(英语:phanera,现象学术语)或感质和主观性;成为“拥有”或“成为”它的“那种东西”;是“内在剧场”或心灵的执行控制系统。
概念
意识是人的神经反应,当人出生时意识就与生命同在,是一种自我感受、自我存在感与对外界感受的综合体现,意识的基础是个体具有自我意识与对自身认知能力、对自身行使能力的认可的综合。因此产生一个疑问:“我认为我的意识存在,我就是有意识,我认为我的意识不存在或未必存在,我就没有意识吗?”;由于人类意识产生于神经系统,因此不论自身是否感知到,无论自身是否认可,意识均存在。如何界定意识是否存在呢?能够分别了知,具有自我内省能力和行使能力,意识主要的功能即是感知与分析、思维、计划、整理、记忆都属于意识,都是意识的功能,意识涵盖甚广,意识的出现必须要有功能健全的大脑与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等去感知相对应的色、声、味、触等产生出意识。在熟睡或昏厥或死亡的时候,意识亦无法生成,也就是中断的,因此无觉无知,什么都不知道。由此可见意识亦会中断。
心理学特性
在心理学上,意识具有四个特性:意向性,统一性,选择性和短暂性。意向性是指人的意识能在某个事物或某件事上集中多长时间。统一性指的是意识很难分开的。例如,当某人一边开车一边打电话,此人是不可能在两件事上都有意识。选择性是有关人能注意到某些事情,却没有注意到另外的事情。例如,在一个鸡尾酒会,某个人提到你的名字,当时你和那个人都同时跟不同的人群在聊天,但你却注意到了他(她)提到了你的名字。短暂性,又叫改变的倾向,是威廉·詹姆士所描述的意识就像一条小河里的河水。
广义方面
广义易于研究的方面,亦是科学实验易于验证、理解的方面;目前在意识这个问题中,易于研究的方面主要集中于以下几点。
狭义方面
意识狭义难以研究的方面亦是不易进行科学研究,目前在意识这问题里,“自我”是如何感觉到“自我”的存在的,也可以说这种“自我感觉”是如何产生的,以及感质问题,这些问题目前很难用科学实验的方法加以验证。科学家们认为这个问题的属性太主观了,导致很难用科学的方法加以验证,目前学术界正试图从神经科学、心理认知科学、哲学、物理学等方面来解
研究历史
早期心理学属于哲学的一支,此时意识属於哲学讨论的范围。到现代心理学的创立者,德国心理学家冯特,使心理学脱离了哲学成为独立学门后,心理学也开始研究这个问题。意识研究是早期心理学主要课题。当时冯特使用内省法来研究意识问题,但内省法遭到后来很多心理学家质疑甚至反对,其理由在于内省法并不可靠。他们认为内省法不能准确反映出人们丰富的思想、情感与行为,更不能让人接触潜意识或无意识的心理状态。而且内省法过于依赖复杂的语言,而导致客观性的丧失。虽然心理学家放弃了内省法,但由于找不到其它合适的研究法,因此在很多年里心理学及相关学科忽略了意识研究。直至五十年代,由于认知科学的飞速发展,才又为意识研究开辟了许多新的途径,而使意识回到了心理学主要研究课题之中。尤其在DNA模型创立者,克里克等人的努力下,意识问题成为神经科学研究重要研究对像。虽然意识研究目前还存在着一些困难,但现在研究相关领域的多数科学家对意识的前景相当乐观。